印度公布新法规草案发挥无人机更大作用

2017-11-06

民航资源网2017年11月6日消息:综合外媒报道,印度民航总局(DGCA)近日公布了民用远程驾驶航空器系统或无人机的相关法规草案。这一新的法案旨在使无人机在商用和娱乐方面发挥更大作用,同时确保空域中其他飞行器及地面人员的安全。

在这一新草拟的无人机系统(UAS)民用航空要求(CAR)中,重量等于或小于250克的无人机被划分为袖珍无人机(nano-drones)。

最大起飞重量大于250克且小于或等于2公斤的无人机,被划分为微型无人机(micro-drones)。而在2公斤和25公斤之间的被划分为迷你无人机(mini-drones)。

最大起飞重量在25公斤和150公斤之间的无人机,被划分为小型无人机。载重量在150公斤以上的被划分为大型无人机。

草案中也提出所有无人机白天需在视距内以及200英尺以下高度运行。

此外,除了属于袖珍类别的无人机及由政府安全机构运营的无人机,所有商用无人机需向DGCA进行注册。无人机的注册需按照国际民航组织(ICAO)所提出的政策,以唯一识别编号(UIN)的形式进行。

迷你及以上类别的无人机需要有无人驾驶飞行器操作许可(UAOP),但是教育机构场所内200英尺高度以下最大起飞重量2公斤的模型机,无需UIN/UAOP。

除了袖珍和微型类别的无人机,其他类别的无人机操作人员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。

CAR中还进一步提出微型或以上类别的无人机需要配备RFID/SIM、自动返航功能和防撞灯。某些地区比如机场,也被指定为无人机的禁飞区。

在与相关各方进行讨论后,CAR预计将在12月底最终完成和正式确定。